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”、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”。2024年12月25日,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》,该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这意味着我国的增值税制度将告别自1993年起施行的暂行条例,完成从行政法规到国家法律的重大转变,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关键一步。值此新旧法交替之际,2025年12月26日下午,贵州中瑞信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、税审一部部门负责人李建春老师应邀,出席贵州省水利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集团”)针对全体财税骨干举行的增值税法学习宣贯交流会,就增值税法的核心条款进行讲解。

李建春老师从法律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特征讲起,围绕增值税的纳税人、应税交易、视同应税交易、不征税行为、混合销售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核心条款进行了全面、系统的解读,更精准结合集团核心业务特点以及日常业务中经常面临的问题,精选了10 个高度关联的实务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。
此次交流会,李建春老师通过 “法条解读 + 案例拆解 + 问题引导” 的模式,引发了在场参会人员的强烈共鸣,大家踊跃发言、积极互动,全程3个小时的交流会在轻松而热烈的氛围中圆满完成。参会人员表示,此次交流内容紧贴集团经营实际,案例翔实、干货十足,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,切实解决了工作中遇到的诸多困惑,受益良多。

本次交流会不仅有效增强了参会人员针对增值税法核心条款的理解,更为后续的学习、应用从思路和方法上提供了参考方向,同时进一步筑牢了企业的合规防线。